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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房屋产权市场管理处2016年度决算公开

作者:   来源:   添加时间:2017-10-13 18:13

  第一部分 鄂尔多斯市房屋产权市场管理处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为房地产权人与发证服务,为房地产交易提供中介服务和咨询服务,辖区范围内(东胜区,康巴什新区)房地产权初始登记,房地产权转移登记,房地产权变更登记,房地产权注销登记,房地产权抵押登记,房地产权预告登记,房地产权更正登记,房地产权异议登记,房地产权证书及其他登记证明的核发商品房预告登记备案,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登记管理,房地产产权档案保管及查询,取证,复制提供。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内设科室11个,办公室,财务收费科、审核一科、审核二科、受理一科、受理二科、外业调查、档案管理科、法科与质量抽检科、登记发证科、信息科。 

  第二部分 鄂尔多斯市房屋产权市场管理处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1,152.95万元,支出总计1,152.95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减少-721.79万元,下降-38.5%;支出减少-721.79万元,下降-38.5%。主要原因:一是新办房产证及房屋交易业务量的减少使房屋交易手续费和登记费的收入减少,因此相应的支出也减少。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1,007.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3.62万元,占22.2%;事业收入761.85万元,占75.6%;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1.92万元,占2.2%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152.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2.95万元,占100%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23.62万元,支出总计223.62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减少-3.36万元,下降-1.5%;支出减少-3.36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正式职工辞职1名、退休2名,正式职工工资减少,所以财政拨款也相应减少。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23.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3.62万元,占100%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3.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6.81万元,主要包括:……(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如“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较上年增加22.21万元,主要原因是:临时工70人增加五险一金,使得16年支出增加;公用经费86.82万元,主要包括:……(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如“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费……”),较上年增加-25.56万元,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减少相对应支出费用也减少。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只给拨在编职工工资总额的80%经费,没有公用经费拨款,所以三公经费支出为0.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因为我单位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只给拨在编职工工资总额的80%经费,没有公用经费拨款,所以三公经费支出为0.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我单位没有公用经费财政拨款。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5.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5.03万元,2015年增加175.0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用自筹资金,2016年用登记费返还费用支付政府采购资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于2015年相同。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政芳    联系电话:13947743836 

        鄂尔多斯市房屋产权市场管理处2016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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