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属行政、事业单位:
根据《鄂尔多斯市城市居民供热补贴发放办法》(鄂府发〔2011〕51号)文件精神,为确保供暖工作顺利进行,保证供热补贴按时发放,现就职工供热补贴申请、审批程序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工申请
1、凡符合享受供热补贴条件的职工,由职工填写《鄂尔多斯市市直单位职工供热补贴发放申请表》(表一),并将个人资料附表一后。
个人需提供资料: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全家户口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离休人员还需提供离休证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受理《鄂尔多斯市市直单位职工供热补贴发放申请表》后,要进一步核实职工的职务、工龄、全家户口、夫妻双方身份证、离休证、退休前职务。对拟发放供热补贴职工的有关情况应在本单位张榜公布3日,接受群众监督。经公示和复核无误后,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报送审批
1、各单位在核实无误后,需填写《鄂尔多斯市市直单位职工供热补贴发放明细表》(表二),主管部门填写《鄂尔多斯市市直单位职工供热补贴发放汇总表》(表三)。表格需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
3、各单位、各部门务必于2011年8月15日前将表格报市房地产管理局供热办公室审批。
4、各单位可到鄂尔多斯市房地产管理局门户网站下载相关表格,网址http://www.muyanglj.com。
三、联系方式
1、地址:鄂尔多斯市房地产管理局404室
2、联系人:杜灵
3、联系电话:8341941
附表: 一. 鄂尔多斯市市直单位职工供热补贴发放申请表
二. 鄂尔多斯市市直单位职工供热补贴发放明细表
三.鄂尔多斯市市直单位职工供热补贴发放汇总表
鄂尔多斯市房地产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一日